周忠发,博士,二级教授,贵州省核心专家,博士生导师。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院长、喀斯特研究院院长、国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负责人、喀斯特山地生态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主任、国家遥感中心贵州分部(省遥感中心)主任。“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贵州师范大学地理学教师团队负责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自然地理学》负责人、“地理科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第二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地方高校正高组二等奖(负责人),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百”层次人才、省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贵州省优秀硕士生导师、贵州省普通高校首批“金师”,全省脱贫攻坚优秀共产党员。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理科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18-2022)、贵州省高等学校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020-2024)、中国地理学会理事等。
致力于中国南方喀斯特地区生态环境与GIS领域研究,近年来主持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重大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贵州省重大专项研究课题等国家级、省部级和成果转化项目70余项;曾赴美国、意大利、德国、俄罗斯、芬兰、法国、瑞士等国家进行喀斯特生态环境修复科学考察与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发表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人为干预下喀斯特石漠化演变机制与调控》、《喀斯特山区草地资源遥感与GIS典型研究》等专著9部,授权专利与软件著作权40余项,获省部级奖励10余项,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特等奖与一等奖等,“农业秸秆吸附分离功能复合材料的制备”基础与应用在2022年第49届日内瓦国际发明展获得银奖。依托973课题“人为干预下喀斯特山地石漠化的演变机制与调控(2012CB723202)”,对不同人为干预措施下的石漠化过程进行研究,提出石漠化生态修复人为干预成功评价指标体系,揭示人为干预下石漠化的演变机制与调控模式,为喀斯特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依据。攻关新型遥感技术,首次在喀斯特山区开展雷达遥感、无人机、北斗卫星等关键技术攻关,建立农情定量监测与估产模型并在山地高效农业产业园区示范推广。研发县域农业生态资源环境GIS信息系统,对农业资源环境管理过程中系统要素格局的变化和发展、未来状态的演变进行动态的模拟和预测。
立足喀斯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深入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大扶贫战略,多项成果被省委省政府采纳并实施。(一)推动主体功能区规划与战略实施。完成的荔波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并作为西部地区试点方案样板。完成的《省级生态功能区调整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研究》成果在2016年通过国务院批复。(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守生态底线。主持完成的《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被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黔府发[2016]32号),提出我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2017年完成贵州省全域88个县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精准把握我省资源环境发展短板,建立长效预警机制。(三)贯彻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提出大生态产业链发展路径,编制了《荔波县、三都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优化设计我省大生态产业链,提出“四型”产业空间布局与发展路径,为省委省政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决策参考。研究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提出岸线、河段、区域和产业四个方面共10条的实施细则,已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紧扣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提出喀斯特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模式与路径,对平衡喀斯特贫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探索“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喀斯特深山区、石山区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与实施路径,特别是针对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成效进行评估与监测,为助推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提供理论基础与决策依据,形成了一套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迁出区域与安置区域的精准识别机制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模式,为我省脱贫攻坚易扶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完成的“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效益分析及后续可持续发展研究”调研报告被省委2021年第1期《决策参考》刊发(时任省委蓝绍敏副书记肯定性签批)。
坚持以地理学“一流学科”建设为抓手,建设国家平台与团队,统筹教学、科研、人才发展。以主体功能区、遥感大数据、生态保护红线、石漠化综合治理、国土空间规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等科学研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多项研究成果被国务院、省人民政府以及地方推广和应用,对贵州省发展战略布局以及地方经济发展都产生积极影响。紧扣贵州新三大行动战略,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瞄准喀斯特石漠化地区的生态与贫困两大关键科学问题,将区域生态资产化管理及区域生态可持续发展纳入大扶贫格局中,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一审(校):黄登红;二审(校):邓琴;三审(校):朱大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