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近期,学校“书记校长信箱”陆续接到学生来信投诉,有关单位在管理、使用学生信息的过程中,存在着信息安全意识淡薄、信息安全风险较大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信息安全意识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个人信息泄露成为滋生网络诈骗的主因。学生信息安全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其作为公民信息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学生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工作者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与水平,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二、落实学生信息管理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学生信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学生信息使用的审核机制,强化学生信息管理、使用的风险防范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止和克服松懈、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学生信息安全。对必须公开的学生信息,要严格公开内容和范围,不得随意增加和扩大,防止学生信息泄露。严禁通过网络传递涉及学生隐私的信息(如家庭住址、家庭成员、身份证号、通讯信息等)。
三、严肃信息泄露责任追究
对于不认真落实学生信息管理、使用要求的人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管理、使用不善,导致信息泄露,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印发
共印125份,其中电子公文115份